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规定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区级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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