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各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在体检当天签到时领取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移。档案必须规范整理,列明档案目录,档案材料与目录一致,且密封完好。未按本通知档案审查时间将档案送达档案审查地点的,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咨询电话:8566509(教育局),8569803(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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