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以下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如考核年度不足三年的,所有参加考核年度均应为合格及以上),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核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