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北华大学 阅读:4635 次 日期:2016-09-28 16: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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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915.72万元,馆藏图书307.8万册。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29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69个学术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涵盖10个学科门类;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涉及38个专业领域);有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森林培育)、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林学、世界史)、7个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电气工程、林学、临床医学、工商管理、风景园林学)。

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报名考试”和“推荐免试”两种方式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25人、非全日制研究生40人,各学科、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各报名点公告。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送交学校。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美术学(130400)”和“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吉林市招生办公室”。

10.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至时间14:30),初试科目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时间在2017年3月下旬。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要求接受调剂考生。

(四)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五、推荐免试

我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受全国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得出。

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2017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别)15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参考标准不低于6000元/年。

2.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

3.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津贴。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九、学制、学习形式及培养校区

(一)学制和学习形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培养校区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东亚中心、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南校区。

2.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东校区。

3.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各学科专业在北校区。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二)咨询电话:0432-64608056

(三)对外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及周五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办公地点:北华大学机关办公楼五楼504室。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08056(兼传真)

各招生学院(中心)联系电话(区号:0432)

学院(中心)名称 联系电话 学院(中心)名称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64602652 机械工程学院 66181910
教育科学学院 64602516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63041068
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 64608178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63041075
体育学院 63041166转605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64608305
文学院 64602778 林学院 64608328
外语学院 64608187 基础医学院 64608106
音乐学院 64608570 第一临床医学院 62166093
美术学院 64608189 医学检验学院 64608115
东亚中心(历史文化学院) 64602765 护理学院 64608293
数学与统计学院 64602742 药学院 64608281
物理学院 64602718 经济管理学院 64608193
化学与生物学院 64602558    

2017年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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