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新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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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823 次 日期:2016-09-28 17: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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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016年成都市新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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