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新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条件
来源: 阅读:823 次 日期:2016-09-28 17: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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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016年成都市新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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