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四)禹城市常住户口;父母一方为禹城常住户口;禹城生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被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曾受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出具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