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五)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其他招聘岗位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10月13日之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审核确认,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