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7.选调后在梓潼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
8.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岗位需求表具体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