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梓潼县政务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在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四、本次公开选调,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梓潼县人民法院解释。
监督电话:0816-8222029(县委纪委)0816-8227621(县委组织部综干科)
0816-8222163(县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