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计划
城市社区工作人员70名。全部安排在兴安街道、新安街道、经济开发区、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3)安丘户籍或安丘生源地,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