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
2、具有良好品行,热爱社会交通管理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0岁以下;(1998年9月20日至1986年9月20日)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或不高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的标准体重;
5、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