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地点:汉源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142号),联系电话:0835-2309706。
4.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汉源县2016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照片”栏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关于同意录用XX同志为人民警察的通知》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鲜章)。报考法医岗位的还需提供《鉴定人资格证书》(鉴定专业为法医类检验鉴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