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人民警察7名,其中:执法勤务岗位6名,法医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报考人员须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30日之后出生),法医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