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选调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选调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