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人选到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岗位到岗试用,试用期限3个月。到岗前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广元市利州区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经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三)调入
试用期满且试用人符合岗位需要的,按照人事部门考调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考察、公示、体检,考察、公示及体检均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且试用人不符合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