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方式、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参加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芜湖市财政局核定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
二、其他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3111511;监督举报电话:3991685
本公告条款由芜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芜湖市政府法制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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