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7日11:00—10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6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合同制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10月27日9:00—10月28日8: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利津县公开招聘办公室(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告,相关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