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招录食堂帮工阿姨1名,为劳务派遣人员。
一、食堂帮工岗位要求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为人勤快,有机关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主要工作是洗碗、洗菜、搞卫生。
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并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前交至:金华市丹光西路8号婺城区检察院政治处。
三、咨询电话:洪队13566996327 政治处0579-82412052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