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所有进入面试资格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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