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一套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等)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约占80%,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约占20%。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以主观题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公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用职位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主观题成绩高低顺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