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柳琴戏实际表演能力。复试包括戏曲基武功展示、简谱视唱、专业理论知识测评和柳琴戏短剧表演4项内容。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戏曲基武功展示成绩占25%、简谱视唱成绩占15%、专业理论知识测评成绩占10%,柳琴戏短剧表演成绩占50%。戏曲基武功展示为自编组合,时间4分钟以内;简谱视唱为柳琴戏音乐相关内容,现场视唱,时间2分钟以内;专业理论知识测评,现场解答,时间2分钟以内;柳琴戏短剧表演须含唱、道白、表演,无须彩扮,自备伴奏带(CD或MP3格式),可以有助演,时间8分钟以内。复试单项不再单独计时,四项内容累计计时,时间限定在16分钟以内。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分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初试、复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复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初试和复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