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1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