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1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以下同志已经具备录用为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2年3月22日至28日)。
公示期间,我局设立投诉电话(0750-3333394,传真:0750-3334437),接受社会对拟录用人员的意见。
(本次为第九批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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