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职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材料。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教师岗位B(岗位代码03)考试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职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材料。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技能操作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测试人选。
2.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技能操作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技能操作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A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教师岗位B按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计算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