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7年应届山东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