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1.联系双选。应聘人员请联系聊城一中(0635-5108930、5108909),将《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同时,聊城一中将通过到上述六所师范大学招聘等各种方式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2.资格审查。聊城一中与应聘人员联系双选后,确定试讲人员。试讲前,对进入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报名表》、1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山东省非聊城籍生源毕业生需经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出具同意函。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3.试讲。
(1)试讲:由招聘单位确定试讲内容(高中教材)。
(2)试讲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根据试讲及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聊城一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聊城一中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毕业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人事手续(正式在编人员)。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