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选聘教师5人公告
来源: 阅读:891 次 日期:2016-10-14 09:53:5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选聘教师5人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综合改革试验区。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选聘的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广福小学教师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选聘5人,具体选聘计划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8、具备事业单位身份的中小学在职教师;

9、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且能解除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区社管局具体落实,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10月28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6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电子版发到cxdjszp2016@163.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1: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没有达到1: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数量。[page]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应在2016年11月2日上午,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具体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认证资料;

4、年龄超过35周岁不满40周岁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另须提供高级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存档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提供高级职称证存档材料复印件部门的印章。年龄超过35周岁不满45周岁的省特级教师,另须提供省特级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存档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提供省特级教师存档材料复印件部门的印章;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进入现工作单位的“干部介绍信”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并加盖提供介绍信复印件部门的印章;

7、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8、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3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要求。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按照指定学科进行,具体内容抽签确定。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3、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选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选聘而产生选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411-85282207/85282449。

附件1: 选聘计划表.xls

附件2: 报名表.doc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党群工作部

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6年10月1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 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