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审计局研究后组织加试)。
由市审计局组成考察组,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可由市审计局研究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由市审计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可由市审计局研究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二)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