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44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盐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盐城高等职业教育园区)
4.联系人:苗长兵,联系电话:0515-88110599,13921810288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岗位表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报名时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代码(01,02,03)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代码(04,05)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岗位代码(01、02、0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和技能操作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测试。
3.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技能操作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技能操作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二)岗位代码(0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岗位代码(05)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成绩合格者即进行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01、02、03)按笔试30%,面试成绩20%、技能操作成绩50%计算总成绩;岗位代码(04)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岗位代码(05)按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01、02、03)取技能成绩高者;岗位代码(04)取面试成绩高者,岗位代码(05)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再有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教育网、盐城机电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93510(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盐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教育局
二○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