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阳区艺术、图书
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博、播音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114号)通知要求,按照区人社局的工作安排,继续授权区文新局组建城阳区图资文群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区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图资文群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按照青岛市文广新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执行。
推荐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请务必认真阅读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发的评审通知(详见附件1)。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并将评审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有关材料由区文新局统一整理上报。
二、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按下列程序前准备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请将评审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须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初级一式2份(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初级一式7份(见附件5,其中原件3份,标准A3纸型,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5)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原则上以文科相关和相近专业为宜。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能证明其学习情况的材料原件)。
(6)《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1 份(见附件4)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本单位已实行“六公开”后签字。填卡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尽量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尽量选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均需手写),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组织评审
区成立图文资群初级评审委员会,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区图文资群初级评审方案,上报并通过以后,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参评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存在的缺项提出补充和整改要求。通过分析汇总各委员的意见,形成评审会议纪要、评审结果鉴定单及工作总结等。
三、做好总结和公示等工作
城阳区初级评审委员会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将评审工作总结、评委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鉴定单、评审通过和未通过人员名单及评审人员公示表进行上报,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形成异议期公示情况报告并上报和存档。
四、其它事项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需按照2016年度青岛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和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推荐工作,进行整理汇总报送城阳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未尽事宜,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范怀明 87868363 13061279179
青岛市城阳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6年10月12日
1、关于报送2016年度青岛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出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中、高级用,附件5)
3、推荐人员情况表(申报中、高级用。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