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程序
(一)面试人员按照顺序进入面试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15分钟。
(二)面试考官对面试人员在《面试考官评分表》上进行独立评分,签字确认。
(三)面试人员成绩计算:
1.记分员将7名考官《面试考官评分表》分数抄至《面试综合计分表》;
2.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特殊情况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以上。监督员复核面试成绩签字后交主考官,主考官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记分员、监督员将所有面试材料收齐、整理、装袋,并会同联络员将面试材料交到部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