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和驻上海办事处联合选调公务员启事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阅读:2299 次 日期:2012-03-28 08: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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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省驻京办”)、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省驻沪办”)是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正厅级、副厅级行政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省驻京办、省驻沪办拟在全国范围内联合选调公务员3名,其中,省驻京办选调公务员2名,省驻沪办选调公务员1名。

一、职位要求

(一)热爱并愿意长期在省驻京办或省驻沪办工作;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三)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性、相容性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六)省驻京办选调要求35周岁以下,副处级(含)以下职务;省驻沪办选调要求30周岁以下,正科级(含)以下职务。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广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门户网站www.gdzjb.gov.cn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门户网站www.gdzhb.gov.cn下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个人详细的经历材料;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

(二)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26日,报名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寄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3号楼304室),邮政编码:510031。

省驻京办联系电话:010-68489132,电子邮箱:bgs@gdzjb.gov.cn。

省驻沪办联系电话:021-56961121,电子邮箱:shengtq@gdzhb.gov.cn。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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