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共2科,各占笔试成绩50%。不指定参考资料。201602、201603岗位考试科目2为《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试科目2为《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
08:00--10:00 《申论》
10:30--12:00 《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
考生于11月17日至11月18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11月25日16:00,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以下各环节均按此办理)。
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要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和考察:按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发改委网公示5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和面试考试汇总成绩等额递补。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