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人才派遣方式管理,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劳动派遣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实行年度考核管理,依据考核结果继续或解除劳动派遣关系。
2、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合肥市委办公厅印发[2014]2号文件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待遇,具有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适当提高薪酬待遇。
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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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51-63538422
2016年合肥市发改委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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