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外人员的招考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人员的聘用资格有任何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反映。联系电话:28380119,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第二工业区,邮政编码:51811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我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结束,拟聘人员须于一个月内(2016年11月24日前)来我单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我单位报备。未报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依次递补体检、拟聘人选。
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