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东至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驾照要求: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5年及以上驾龄(2011年10月19日及以前取得驾驶证);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近三年内有重特大交通事故的;
(2)有毒驾、酒驾等记录的;
(3)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个人原因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开除的;
(6)不能认同和接受县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