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品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业绩佳。
3.35岁以下(至2017年,下同),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区(县)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在区(县)及以上教学类竞赛中获奖;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区(县)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之一或获得地市级教学类竞赛一等奖以上的男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特级教师、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下。
4.符合调入南京市区的相应条件(见《雨花台中学骨干教师应聘登记表》中“调入南京条件”。符合 ①的报名时提供特级教师、博士生证书电子照片;符合②的报名时提供结婚证、南京房产证、南京籍户口本、男女双方的夫妻分居证明电子照片;符合③的报名时提供社区和医院证明的电子照片;符合④的报名时提供随军批复的电子照片;符合⑤的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的电子照片)。
5.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并且符合上述第1条中学历、教师资格及第2条规定,但未取得教师编制,经审核,参加应聘考核优秀者,学校聘任,并参照在编教师给予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