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基层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
4.语言文字表达、写作能力强;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它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