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量化标准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包括以下三类:(1)论文;(2)课题;(3)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应聘者根据三类科研成果提交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给予对应分值。应聘者的其他类型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列入考核计分。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论文”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60分,累计得分60分以上的记60分;“课题”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累计得分20分以上的记20分;“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累计得分20分以上的记20分。
一、论文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一)计分标准
1.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含SCI、SSCI、EI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CSSCI、CSCD来源期刊等)每篇计40分;
2.北大核心期刊(含CSSCI扩展版、EI会议收录等)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0分;
3.其它公开出版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5分。
4.同一篇学术论文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记分。
(二)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
作者人 数 | 1 | 2 | 3 | 4 | 5 | ||||||||||||||||||||||||||||||
排序 | 1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
所占比 例 | 100 | 65 | 35 | 55 | 30 | 15 | 50 | 25 | 15 | 10 | 50 | 25 | 15 | 5 | 5 | ||||||||||||||||||||
作者人 数 | 6 | 7 | 8 | ||||||||||||||||||||||||||||||||
排序 | 1 | 2 | 3 | 4 | 5 | 6 | 1 | 2 | 3 | 4 | 5 | 6 | 7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所占比 例 | 50 | 25 | 10 | 5 | 5 | 5 | 50 | 20 | 10 | 5 | 5 | 5 | 5 | 50 | 15 | 10 | 5 | 5 | 5 | 5 | 5 |
(注:涉及到多人合作的著作、项目或成果均参照此表)
二、课题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一)项目界定
1.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科技部各类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办,国家其它部委立项课题。
2.省级课题:包括各省科技厅各类课题、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各省社科联、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
3.市厅级:包括各省政府其它厅局立项课题、各市科技局各类课题、各市社科联、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
4.校级课题:;全国各高等学校列入计划的课题。
(二)计分标准
1.国家级课题每项计20分;
2.省级课题每项计15分;
3.市厅级每项计10分
4.校级课题每项计5分;
5.合作课题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参见合作论文计分表)
三、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一)著作
1.项目界定
(1)著作依据其内容,分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文学著作、科普著作等类别,确定类别有争议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裁定。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视同学术期刊,其编委会成员均不计分。
(2)教材分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指定的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指定的规划教材)、自编合编教材(个人或集体编写的非规划教材)。
(3)不同著作类别的计分系数如下:
类别 | 专著 | 编著、译著 | 教材 | 其它著作 | ||
部编 | 省编 | 自编合编 | ||||
系数 | 1.0 | 0.8 | 0.8 | 0.7 | 0.6 | 0.4 |
2.计分标准
(1)著作计分公式为:
著作得分=20分×著作类别系数
(2)作者计分
著作为作者独著或作者排名前三位予以计分,排名前三位以后的作者不予计分。
作者得分=著作得分×作者排名系数
作者排名系数表:
排名 | 独著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系数 | 1.0 | 0.5 | 0.3 | 0.2 |
(二)专利计分标准:
1.创造发明20分/项; 实用新型10分/项;外观设计10分/项。
2.只对已经由国家专利部门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予以计分;正在申报专利的项目不予计分。
3.涉及多人的合作专利按参加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参见合作论文计分表)
(三)成果转化与获奖计分标准:
成果转化:
1.调研报告被国家、省、市政府部门采用20、15、10分/篇
2.科技成果被应用或转让10分/项
获奖:
1.国家级奖励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计20分;
2.省部级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省厅局、市政府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涉及多人的合作成果转化及获奖按参加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参见合作论文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