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689 次 日期:2016-10-21 10:39:1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单位用人实际,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黑河市安全生产科研中心、黑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 黑河市安全生产科研中心为副处级差额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全市生产事故调查的技术统计分析、教育培训和信息,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性评价、职业危害评价和控制技术研究。

2.黑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指导现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职能;负责全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煤矿事故除外)及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并监督整改;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工商贸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监督检查;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4名。黑河市安全生产科研中心培训教师岗位1名,黑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执法队员岗位3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在职人员需具有黑河市及辖区内各县(市)区户籍(不含农垦和森工户籍,户籍2016年10月20日前迁入有效,含10月20日)。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 10月31日后出生,含当日)。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6.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点击下载.xls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hmohrss.gov.cn/)及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hhsafety.gov.cn/)进行发布。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在职人员不能提供报到证的,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户口薄和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见附件,审查表必须是打印表格,禁止手写填报),报名人员要准确填报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月31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黑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东兴路69号)

联系电话:0456-6770855 6770887 联系人 :白华 王子心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安监局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黑河市安全生产科研中心培训教师岗位占总成绩60%,黑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执法队员岗位占总成绩70%)。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100分,黑河市安全生产科研中心培训教师岗位占总成绩40%,黑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执法队员岗位占总成绩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安监局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率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可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安监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安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黑河市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如有附件请到官网下载!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黑龙江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