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青岛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初次确认所需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1)《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两份,表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一栏需明确填写目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如“机械设计”、“工程施工”等,不得填写“技术员”、“项目经理”等;“申请认定职务系列”和“申请认定资格名称”两栏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填写规范名称,在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小结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手写),并由本人签字。单位考核评议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统一规范为“本单位己对XXX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同意申报”(手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对XXX考核评价报告》一份,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个人进行全面考核,提交一份体现对个人德、能、勤、绩考核意见的《对XXX考核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 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5)个人最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可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查询”栏目,登录打印缴费明细);
(6)《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能证明系全日制学历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复印件、述职报告、评价报告及社保缴费明细须加盖单位公章;
(7)除呈报表所贴照片外,另交两寸免冠照片1张(背书姓名、单位);
所填表格需认真填写(手写、打印均可),并在右上角标注联系电话。申报人还需填写 “市南区2016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全日制确认汇总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