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高新区环保分局招聘环境保护辅助管理人员简章》规定,经资格审查、招聘、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朱兵、曹恒、张绪宾、李伟、谷方志、李宁为济宁高新区环保分局环境保护辅助管理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济宁高新人才联盟服务有限公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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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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