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男身高160cm以上,女身高153cm以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护理专业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超过23周岁者须取得护士证;医疗医技专业2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超过25周岁者须取得执业证;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