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除出具:《2016年惠民县人民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外,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和户口簿须在2016年10月25日前取得。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现场资格审查后退还报名者。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