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禁毒社工20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东港区各街道社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东港区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7)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