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州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州直中小学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0日至26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中小学校申报人员政策性审查情况由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人社局同时在本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州直中小学校申报人员需补充材料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0月27日下午17:30以前上报州人社局专技科。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审查申报人员需补充材料的,请于10月27日下午17:30以前将补充的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报所在地人社局职称股审核盖章。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人社局职称股将本地申报人员的补充材料统一汇总后,于10月28日下午17:30以前上报州人社局专技科。
个人补交材料、材料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补充材料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以及补充的材料目录。
州人社局专技科:3220523
州人社局监察室:3241595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