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济南市人社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6]247号文件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发〔2016〕1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及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二)申报人员应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济人社发〔2011〕22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1、工程系列申报评审初级职务的条件
(1)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申报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正规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统招统分取得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资格:
(1)大中专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确定助级资格;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级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中级资格。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2、填报评审材料;
3、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4、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由单位研究通过后,填写申报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5、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鉴后,报送呈报部门;
6、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送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7、评审通过人员需在其单位进行公示;
8、公示无异议,行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9、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正规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1、确定职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2、填报济南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
3、单位对填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4、公示确定职务人员的填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5、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6、确定职务后在单位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行文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8、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确定中级职务报市人社局审批)。
三、申报须提供的评审材料
(一)工程系列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需购买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须双面,可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5份(A3纸型);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从取得技术员资格至申报当年每年一份);
8、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9、单位出具的公式结果报告1份(原件);
10、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电子版纸版各一份);
11、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二)其他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按照专业评委会的要求
(三)正规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要求
1、济南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2份(A4纸型须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报到证原件;
4、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5、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6、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四、填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严格填写评审材料。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栏最后填写承诺语,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申报材料可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印刷所购买,电话:86915856,地址:市中区南新街23号。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购买后手填外,其他表格也可登录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
2、严格审核评审材料。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材料及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等进行逐项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呈报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3、严格评审材料入档要求。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装送,并在档案袋封面上详细注明材料和份数,所填材料及证件数与实有数相符。上报证书原件不要带证书封皮。
五、精心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须返回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行文公布。对伪造学历、资历等,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人社发〔2011〕231号)等要求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收费标准
参加工程系列评审及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于2016年11月11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705室)。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用100元/人。
其他系列报送材料的时间按照各评委会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5872685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