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将以短信形式告知,面试公告(含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等)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按面试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