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对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及推荐结果实行公示制的通知》(京朝人字[2002]7号)要求和朝阳区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初级考评小组考核推荐、学科组考核、评委会评审等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2016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共有462人评为高级教师、674人评为一级教师、269人评为初级教师,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7天(10月24日—30日)。
公示受理: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朝阳区教委人事科反映,来信请署名并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515室(石佛营西里2号),邮编:100025。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