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西州龙山县乡镇卫计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方式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放弃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体检人员确定方法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或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